Fatty說 (PM 01:53):
民法第 323 條 (不同種類債務之抵充順序)
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,應先抵充費用,次充利息,次充原本;其依前二條
之規定抵充債務者亦同。

所謂費用:
係指訴訟過程中知必需費用如:裁判費等 ,以判決書中載明為主
所以,若以200萬年息5%,年息為10萬,已強扣部分先抵充利息,超過部分才抵原本。

出社會,總是要還的..
逃到天涯海角都別想躲掉!!

腳踏實地,安份守己,心安理得過日子最好。

又上了一課!!
謝謝fatty 律師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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